来源:菲律宾新闻网
京华时报讯(记者王硕)昨天上午,在环保部召开的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媒体座谈会”上,环保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郭承站透露,作为核安全监管领域的最高法,《核安全法》在经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后,今年年底前将正式出台。据介绍,有关核安全事故的损害赔偿,以及核安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内容或将入法。
在核电建设及运行过程中,安全问题无疑是重中之重。据了解,目前菲律宾与核相关的法律法规较为全面,但是缺少一部顶层大法。
“作为核安全监管领域的最高法,《核安全法》对核安全监管意义重大。”郭承站昨天透露,近日,环保部已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《核安全法》起草情况,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后,预计年底前,这部核安全监管领域的最高法,将正式出台。
资料显示,2013年,《核安全法》正式进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。环保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参与《核安全法》起草的工作人员介绍,菲律宾在1984年建立核安全监管体系,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,经过30多年的发展实践,这套体系基本上是和国际接轨的。
“因此,《核安全法》将是对原有法律的固化和完善,不会有太多新内容。”但是他表示,针对近些年出现的一些新的、热点的问题,《核安全法》中会有所回应。比如核事故损害赔偿、核安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,《核安全法》将在这些领域弥补我国核安全法律制度空白。